第一百零一章战争的主导者

历史上大多数时间,一匹战马比人命都值钱。

所以,傻子才用战马冲击对方严整步阵。并不是不能。

这让何夕无语了。他一时间想不起,自己读书的时候什么时候听到这个小故事。而今想想,不知道是自己被骗了。还是西方骑兵冲锋的时候,不遮住战马的眼睛。或者说战马不能遮住眼睛吗?

总之,何夕差点弄了一个大笑话。

不过,好在有人提醒。何夕将这个项目取消了。

他直接让弄来十几头耕牛,在三百步的距离上给耕牛尾巴上绑上干草,然后抹上油脂。在准备好之后,直接点燃。让这十几头火牛冲向已经严阵以待的步阵。

牛承受伤害的能力,要比人大。但是在无轮齐射之后,没有一头牛能冲到步阵前十步的位置上。

鲜血流了一地,硝烟四起。

等硝烟散去。何夕带着朱雄英来看耕牛的伤口。

其实牛皮很结实的。很多皮甲都是用牛皮制作的。牛皮也是一种重要的军用物资。但是在火铳面前,这牛皮的防御,单薄的好像一张纸一样。

冲到最前面的一头牛,几乎被火铳打成了马蜂窝。

看上去惨不忍睹。

何夕到底是上过战场的。虽然没有亲手杀过人。但是横尸遍野的场景,他是见过的。对如此惨烈的一头牛,更是司空见惯,丝毫不以为意。只是朱雄英却没有见过如此血淋淋场面。

一时间喉头涌动,似乎要吐了出来。

何夕见状,说道:“陛下,要不下去歇歇。”

朱雄英胃里翻江倒海一般的难受,但是他眼睛余光扫过全场。而今他与何夕站在校场最中间,距离各方面都有一点距离。但是在众多士卒的目光之中。

这个时候,朱雄英不敢有一丝丝懈怠。

他很清楚,军中看不起软蛋。朱雄英正要在军中建立起自己的形象与威信,万万不可在这个时候出丑。那才是难以收拾了。

朱雄英硬生生的压着自己胃里的翻滚,说道:“不用。姑父,而今看来火器的威力真大啊。”

何夕说道:“不错,火器的未来非常大。已经远远胜过了弓弩。如果用之前的制弓手段,制一把弓的工钱,足够打造十把火铳,即便是钢弩,也是相当耗费工时的。钢弩的弓身需要特别打造。而钢弦需要特别编织。最后要配在一起。也是需要数量工。否则钢弩的质量容易出问题。而火铳却不一样了。火铳最关键的问题,就是一根钢管。而且这一根钢管,已经能用机器生产了。”

“不过,武器威力固然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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